⚠️ 如果你因為不誠實使用電腦被警方調查或已被拘捕,請先保持冷靜。
最重要的是:在錄口供前不要亂說話。你有權保持緘默,任何你說的話都可能在法庭上被用作對你不利的證據。本文將幫助你了解不誠實使用電腦罪的法律定義、可能面對的刑罰,以及如何保護自己的權利。
1什麼是不誠實使用電腦?法律定義
不誠實使用電腦(英文:Access to Computer with Dishonest Intent)是香港常見的電腦罪行之一。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61條規定:
「任何人有下述意圖或目的而取用電腦,即屬犯罪——
(a) 意圖犯罪;
(b) 不誠實地意圖欺騙;
(c)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或
(d) 不誠實地意圖導致他人蒙受損失。」
構成不誠實使用電腦的要素
控方必須證明以下元素才能成功定罪:
取用電腦
被告有使用電腦的行為,包括桌上電腦、手提電腦、智能手機等
不誠實意圖
被告在取用電腦時存有不誠實的意圖或目的
犯罪目的
意圖犯罪、欺騙、使自己或他人獲益、或導致他人損失
因果關係
使用電腦的行為與不誠實目的之間存在關聯
常見的不誠實使用電腦情況
- 未經授權進入他人電腦系統(黑客行為)
- 利用電腦進行網上詐騙
- 盜用他人網上銀行或支付帳戶
- 在工作中未經授權存取公司資料
- 利用虛假身份在網上騙取金錢或財物
- 網上投資騙局
- 利用電腦散播虛假訊息以獲利
📱 「電腦」的定義
根據法例,「電腦」包括任何電子設備,因此智能手機、平板電腦、ATM 機、甚至八達通系統都可被視為「電腦」。
2不誠實使用電腦的刑罰
最高刑罰
不誠實使用電腦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這是一項嚴重的可公訴罪行。
實際判刑因素
| 案件情況 | 常見判刑 |
|---|---|
| 輕微案件(金額較少、初犯) | 社會服務令或短期監禁 |
| 中等案件(涉及數萬元) | 監禁數月至2年 |
| 嚴重案件(大額金錢、多次犯案) | 監禁2年至5年 |
| 涉及有組織罪行 | 接近最高刑期 |
3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的程序
報案或調查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可能主動調查或收到受害者報案後展開調查。
搜查及拘捕
警方可能搜查你的住所、檢取電腦設備、手機等,並可能即場拘捕你。
⚠️ 關鍵提醒:在沒有律師陪同下,不要解鎖你的設備或提供密碼!
錄取口供
警方會錄取你的口供。你有權保持緘默,並可要求律師陪同。
檢控及審訊
若被起訴,案件通常在裁判法院審理。嚴重案件可移交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
4常見抗辯理由與求情因素
可能的抗辯理由
- 沒有不誠實意圖:使用電腦時並無欺騙或獲利的意圖
- 獲得授權:有合法權限存取有關電腦或系統
- 真誠相信有權存取:真誠但錯誤地相信自己有權使用有關電腦
- 身份被盜用:有人冒用你的身份進行不法行為
影響判刑的求情因素
有利因素(可能減刑)
- • 初犯、無案底
- • 及早認罪
- • 全額賠償受害者
- • 涉案金額較少
- • 良好品格
- • 年輕或受人唆擺
加重因素(可能加刑)
- • 涉案金額龐大
- • 有預謀的行為
- • 多次或長期犯案
- • 受害者眾多
- • 濫用專業技能
- • 涉及有組織罪行
5常見問題 (FAQ)
不誠實使用電腦會留案底嗎?
是的,一旦定罪就會留有案底。這可能影響你的就業前景(特別是涉及電腦或金融的工作)、專業資格和移民申請。
警方可以檢查我的手機嗎?
警方需要搜查令或你的同意才能檢查你的手機。在沒有律師意見前,你沒有義務解鎖手機或提供密碼。但如果警方有搜查令,拒絕配合可能構成阻差辦公。
我應該認罪還是不認罪?
這取決於具體案情,必須諮詢律師後才作決定。電腦罪行的證據通常複雜,需要專業評估。若證據不足或有合理抗辯理由,不認罪可能是更好的選擇。
面對電腦罪行指控?
電腦罪行案件的證據往往複雜,需要專業法律支援。切勿自行處理,讓專業律師為你評估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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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每宗案件的情況各有不同,讀者不應單憑本文內容作出任何法律決定。如需法律意見,請諮詢持有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刑事案件支援中心為中立資訊平台,提供聯絡及轉介服務,並非律師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