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傷人17

傷人17|有意圖而傷人罪
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傷人17」是香港最嚴重的傷人罪行之一。本文將為你詳細解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的法律定義、控罪元素及可能面對的刑罰。

相關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7條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案件類型:可公訴罪行

⚠️ 傷人17是極為嚴重的刑事罪行

有意圖而傷人罪(俗稱「傷人17」)是香港法律下最嚴重的傷人罪行之一,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如果你正面對此控罪,必須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支援。

1什麼是「傷人17」?法律定義

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17條規定:

「任何人意圖使任何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任何人或導致任何人的身體受嚴重傷害,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控罪要素

控方必須證明以下元素:

1

傷害或嚴重傷害

被告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wounding)或嚴重身體傷害(grievous bodily harm)

2

意圖造成嚴重傷害

被告有意圖(intent)使受害人身體受嚴重傷害

3

非法

行為是非法的(unlawful),即沒有合法辯解

4

惡意

行為是惡意的(malicious),即明知行為可能造成傷害

什麼是「傷害」(Wounding)?

在法律上,「傷害」指皮膚的完整性被破壞,即皮膚被割破或刺穿,導致出血。輕微擦傷或瘀傷通常不構成「傷害」。

什麼是「嚴重身體傷害」(GBH)?

嚴重身體傷害包括但不限於:

  • 骨折
  • 器官損傷
  • 永久性傷殘
  • 需要長期住院治療的傷害
  • 可能危及生命的傷害

💡 傷人17 vs 傷人19 的關鍵分別

傷人17與傷人19的主要分別在於「意圖」。傷人17要求控方證明被告有意圖造成嚴重傷害,而傷人19只需證明被告造成了傷害,不需證明有嚴重傷害的意圖。因此傷人17的刑罰遠比傷人19嚴重。

2傷人17的刑罰

最高刑罰

傷人17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這是香港法律下最嚴重的傷人罪行。

實際判刑參考

案件情況常見判刑
較輕案件(傷害較輕、無預謀)3-5年監禁
一般案件5-10年監禁
嚴重案件(使用武器、造成永久傷殘)10-15年監禁
極嚴重案件(幾乎致命、極度殘暴)15年以上甚至終身監禁

3可能的抗辯理由

自衛(Self-defence)

如果被告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即時攻擊,而使用的武力是合理及相稱的,可構成抗辯。

沒有造成嚴重傷害的意圖

如能證明被告沒有意圖造成嚴重傷害,控罪可能改為較輕的傷人19或傷人39。

身份認錯

被告並非施襲者,是被錯誤指認。

意外

傷害是意外造成,並非故意行為。

4影響判刑的因素

減刑因素

  • • 初犯
  • • 及早認罪
  • • 受到挑釁
  • • 真誠悔意
  • • 向受害人道歉或賠償
  • • 良好品格
  • • 案發時精神狀態受影響

加刑因素

  • • 有預謀
  • • 使用武器(刀、棍等)
  • • 造成永久傷殘
  • • 針對弱勢人士
  • • 團伙作案
  • • 有暴力案底
  • • 行為極度殘暴

5常見問題

傷人17一定會坐監嗎?

幾乎一定會。傷人17是極嚴重的罪行,即使有減刑因素,法庭通常也會判處監禁。唯一例外可能是非常特殊的情況,如完全出於自衛但使用過度武力。

傷人17和謀殺有什麼分別?

主要分別在於意圖。謀殺需要證明被告有殺人意圖,而傷人17只需證明有嚴重傷害的意圖。如果傷人17案件中受害人死亡,控罪可能升級為謀殺或誤殺。

案件會在哪個法院審理?

傷人17是可公訴罪行,通常會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審理,不會在裁判法院處理。

面對傷人17控罪?

傷人17是極嚴重的控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你需要經驗豐富的刑事律師協助,爭取最佳結果。

📞 24 小時服務 · 🔒 100% 保密 · 💼 免費初步評估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每宗案件的情況各有不同,如需法律意見,請諮詢持有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