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傷人19

傷人19|傷人罪
最高可判3年監禁

「傷人19」是香港常見的傷人控罪之一。本文將為你詳細解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的法律定義、控罪元素及可能面對的刑罰。

相關法例:《侵害人身罪條例》第19條
最高刑罰:3年監禁
案件類型:可公訴罪行

⚠️ 如果你因為打架或傷人而被警方調查,請先保持冷靜。

在錄口供前不要亂說話。你有權保持緘默,任何你說的話都可能在法庭上被用作對你不利的證據。

1什麼是「傷人19」?法律定義

根據香港《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12章)第19條規定:

「任何人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人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不論是否使用武器或器具,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

控罪要素

控方必須證明以下元素:

1

傷害或嚴重傷害

被告對受害人造成了傷害(wounding)或嚴重身體傷害(GBH)

2

非法

行為是非法的(unlawful),沒有合法辯解

3

惡意

行為是惡意的(malicious),即明知行為可能造成某程度的傷害

💡 傷人19 vs 傷人17 的分別

傷人19不需要證明「有意圖造成嚴重傷害」。控方只需證明被告造成了傷害或嚴重傷害,而被告是故意或罔顧後果地行事。因此傷人19的刑罰(最高3年)比傷人17(終身監禁)輕得多。

什麼是「傷害」(Wounding)?

在法律上,「傷害」指皮膚的完整性被破壞,即皮膚被割破或刺穿,導致出血。常見例子:

  • 用刀割傷對方
  • 用玻璃樽打傷對方導致流血
  • 牙齒咬傷導致皮膚破損
  • 指甲抓傷導致流血

2傷人19的刑罰

最高刑罰:3年監禁

傷人19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實際判刑視乎案件的嚴重性及被告的背景。

實際判刑參考

案件情況常見判刑
輕微案件(初犯、傷害輕微)社會服務令 / 緩刑
一般案件6個月至18個月監禁
較嚴重案件(使用武器、傷害較重)18個月至3年監禁

有機會避免監禁的情況

社會服務令

初犯、傷害輕微、真誠悔意,有機會判處社會服務令代替監禁。

緩刑

若判處較短監禁刑期,法庭可考慮緩刑。

3可能的抗辯理由

自衛

如果被告是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免受攻擊,而使用的武力是合理及相稱的。

沒有造成傷害

受害人的傷勢不構成法律定義上的「傷害」(wounding),例如只是瘀傷而沒有皮膚破損。

意外

傷害是意外造成,並非故意或罔顧後果的行為。

身份認錯

被告並非施襲者。

4影響判刑的因素

減刑因素

  • • 初犯、無案底
  • • 及早認罪
  • • 受到挑釁
  • • 真誠悔意
  • • 向受害人道歉或賠償
  • • 雙方已和解
  • • 酒後或情緒激動下犯案

加刑因素

  • • 使用武器
  • • 有預謀
  • • 傷害程度嚴重
  • • 針對弱勢人士
  • • 有暴力案底
  • • 多人圍毆

5常見問題

傷人19一定會坐監嗎?

不一定。如果是初犯、傷害輕微、有真誠悔意,有機會獲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如果傷害嚴重或使用武器,監禁的可能性會大增。

打架雙方都受傷,會點處理?

打架中雙方都可能被控傷人罪。警方會調查事件經過,判斷誰先動手、誰使用過度武力等。雙方都有可能被檢控。

傷人19和傷人39有什麼分別?

主要分別在於傷害程度。傷人19要求證明造成「傷害」(wounding,即皮膚破損流血)或嚴重身體傷害,而傷人39只需證明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BH),可包括瘀傷、腫脹等較輕傷害。兩者最高刑罰相同(3年監禁)。

面對傷人19控罪?

傷人罪可能導致監禁和案底。讓專業律師為你評估案情,爭取最輕判決或避免監禁。

免責聲明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如需法律意見,請諮詢持有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