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刑事毀壞

刑事毀壞罪
最高可判10年監禁

因損壞他人財物被警方調查?本文將為你詳細解釋刑事毀壞罪的法律定義、控罪元素及可能面對的刑罰。

相關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
最高刑罰:10年監禁
案件類型:可公訴罪行

⚠️ 如果你因損壞他人財物被警方調查,請先保持冷靜。

在錄口供前不要亂說話。即使是意外造成的損壞,處理不當也可能被視為故意毀壞。你有權保持緘默。

1什麼是刑事毀壞罪?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60條規定:

「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

控罪要素

1. 摧毀或損壞

對財產造成摧毀或損壞(包括暫時或永久的損害)

2. 屬於他人的財產

被損壞的財產屬於另一人所有

3. 故意或罔顧後果

被告是故意損壞,或罔顧財產會否被損壞

4. 無合法辯解

被告沒有合法理由損壞該財產

常見的刑事毀壞情況

  • 打爛他人車窗或刮花車身
  • 砸爛店舖玻璃或招牌
  • 損壞公共設施
  • 爭執時打爛對方物品
  • 塗鴉或噴漆
  • 拆除或破壞他人物業設施

2刑事毀壞的刑罰

最高刑罰:10年監禁

刑事毀壞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但輕微案件通常不會判處監禁。

案件情況常見判刑
輕微案件(損失少、已賠償)簽保守行為 / 罰款
一般案件社會服務令 / 緩刑
較嚴重案件數月至2年監禁
嚴重案件(大規模破壞)2-10年監禁

3可能的抗辯理由

合法辯解 — 相信物主會同意

被告真誠相信物主會同意損壞該財產。

合法辯解 — 保護財產

被告相信有需要即時保護其他財產,而損壞行為是合理的。

意外

損壞是意外造成,並非故意或罔顧後果。

財產屬於被告

被損壞的財產實際上屬於被告所有。

4影響判刑的因素

減刑因素

  • • 初犯
  • • 已向物主賠償損失
  • • 損失金額較少
  • • 一時衝動、真誠悔意
  • • 受到挑釁

加刑因素

  • • 有預謀
  • • 損失金額龐大
  • • 破壞公共設施
  • • 團伙作案
  • • 有相關案底

5常見問題

刑事毀壞會留案底嗎?

如果被定罪,會留案底。但輕微案件有機會爭取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

已經賠償損失,還會被檢控嗎?

可能會。賠償只是民事責任,刑事檢控由律政司決定。但賠償可作為求情因素,有助減輕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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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