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罪行刑事恐嚇

刑事恐嚇罪
最高可判5年監禁

因威脅或恐嚇他人被警方調查?本文將為你詳細解釋刑事恐嚇罪的法律定義、控罪元素及可能面對的刑罰。

相關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4條
最高刑罰:5年監禁
案件類型:可公訴罪行

⚠️ 如果你因恐嚇他人被警方調查,請先保持冷靜。

在錄口供前不要亂說話。即使是一時氣憤說的話,也可能構成刑事恐嚇罪。你有權保持緘默。

1什麼是刑事恐嚇罪?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24條規定:

「任何人威脅另一人,會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或使任何死者的名譽或遺產遭受損害,而意圖使受威脅的人受驚,或意圖導致受威脅的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或意圖導致受威脅的人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控罪要素

1. 威脅

被告作出威脅,指會對他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造成損害

2. 意圖

被告意圖使受威脅者受驚,或意圖令對方做/不做某事

常見的刑事恐嚇情況

  • 言語威脅:「我會打死你」、「小心你的家人」
  • WhatsApp/短訊恐嚇:透過訊息威脅他人
  • 網上恐嚇:在社交媒體發布威脅訊息
  • 追債恐嚇:威脅欠債人或其家人
  • 威脅公開私密照:以公開私密照片要脅他人

💡 WhatsApp 恐嚇訊息也算犯法

很多人以為只是發訊息威脅不算犯法,這是錯誤的。透過任何媒介(包括WhatsApp、短訊、電郵、社交媒體)發出的恐嚇訊息都可構成刑事恐嚇罪。

2刑事恐嚇的刑罰

最高刑罰:5年監禁

刑事恐嚇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實際判刑視乎威脅的嚴重性及案件情況。

案件情況常見判刑
輕微案件(一時衝動、無實際行動)社會服務令 / 緩刑
一般案件6個月至2年監禁
嚴重案件(持續恐嚇、涉及金錢)2-5年監禁

3可能的抗辯理由

沒有威脅意圖

被告的說話並非意圖使對方受驚,只是一時氣話或開玩笑。

說話不構成威脅

被告的說話在客觀上不構成威脅,合理的人不會因此感到害怕。

身份認錯

被告並非發出威脅的人。

4影響判刑的因素

減刑因素

  • • 初犯
  • • 一時衝動、即時悔意
  • • 沒有實際行動配合威脅
  • • 受到挑釁
  • • 雙方已和解

加刑因素

  • • 持續或多次恐嚇
  • • 涉及金錢勒索
  • • 針對弱勢人士
  • • 威脅內容具體而嚴重
  • • 有相關案底

5常見問題

一時氣話說「打死你」會被控嗎?

有可能。關鍵在於受威脅者是否真的感到害怕,以及說話的背景和語境。即使是氣話,如果對方報警,警方仍可能提出檢控。

刑事恐嚇會留案底嗎?

如果被定罪,會留案底。但輕微案件有機會爭取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

面對刑事恐嚇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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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如需法律意見,請諮詢持有執業資格的香港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