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23條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受害人年齡:13歲以下
🔴 這是極為嚴重的性罪行
「衰十三」是香港最嚴重的性罪行之一,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如果你正面對此控罪,必須立即尋求專業法律支援。
1什麼是「衰十三」?法律定義
「衰十三」是香港俗稱,正式罪名是「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23條規定:
「任何男子與一名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性交,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控罪要素
1. 性交行為
被告與女童發生性交(插入式性行為)
2. 女童年齡
女童年齡在13歲以下
⛔ 重要:「相信對方年滿16歲」不是抗辯理由
與「衰十一」(第118條)不同,「衰十三」沒有「合理相信對方年齡」的抗辯理由。即使被告聲稱以為女童年滿16歲,也不能作為抗辯。這是「絕對責任」罪行。
2刑罰
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定罪後果:
- • 終身監禁(實際判刑視乎案情)
- • 永久刑事案底
- • 列入性罪行定罪紀錄
- • 永久不能從事與兒童相關工作
實際判刑參考
由於案情差異很大,判刑範圍也很廣:
| 案件情況 | 常見判刑 |
|---|---|
| 女童接近13歲、雙方年齡差距小 | 數年監禁 |
| 一般案件 | 5-10年監禁 |
| 嚴重案件(女童年幼、有信任關係) | 10-15年或以上 |
3可能的抗辯
由於這是「絕對責任」罪行,抗辯選項非常有限:
沒有發生性交
被告否認有發生性交行為。
身份認錯
被告並非涉案人士。
⚠️ 「以為她年滿16歲」不是抗辯
再次強調:與「衰十一」不同,「衰十三」不接受「相信對方年齡」作為抗辯。即使女童外表成熟或謊報年齡,都不能作為脫罪理由。
4影響判刑的因素
可能減輕刑期的因素
- • 女童年齡接近13歲
- • 被告年輕
- • 及早認罪
- • 初犯
加重刑期的因素
- • 女童年齡很小
- • 被告是女童的親人/老師/教練
- • 涉及欺騙或威脅
- • 多次犯案
- • 有相關案底
5常見問題
「衰十三」和強姦有什麼分別?
強姦需要證明沒有同意;「衰十三」則不論是否有同意,只要女童年齡在13歲以下即構成罪行。兩者最高刑罰都是終身監禁。
一定會坐監嗎?
幾乎一定會。這是極為嚴重的罪行,即使有最強力的求情因素,法庭通常也會判處數年以上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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