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
最高刑罰:5年監禁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8日
⚠️ 如果你因此罪被警方調查,請先保持冷靜。
在錄口供前不要亂說話。這是嚴重的性罪行,定罪後會列入性罪行定罪紀錄。你有權保持緘默並尋求律師協助。
1什麼是「未經同意下拍攝私密部位」?
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AAB條規定:
「任何人在未經另一人同意下,並在不合理地罔顧該另一人是否同意的情況下,為觀看該另一人的私密部位而拍攝影像,即屬犯罪。」
什麼是「私密部位」?
法例定義的私密部位包括:
- 生殖器官或肛門區域(無論是否裸露)
- 臀部(裸露或只穿內衣)
- 女性乳房(裸露或只穿內衣)
控罪要素
1. 拍攝影像
被告拍攝了照片或影片(包括用手機)
2. 為觀看私密部位
拍攝目的是觀看他人的私密部位
3. 未經同意
受害人沒有同意被拍攝
4. 不合理地罔顧
被告不合理地罔顧對方是否同意
💡 與偷拍裙底的分別
偷拍裙底(第159AAC條)是另一項相關罪行,專門針對在裙或衣服下面偷拍。兩項罪行的最高刑罰相同(5年監禁),但構成元素略有不同。
2刑罰
最高刑罰:5年監禁
此外,定罪後還會:
- • 留有刑事案底
- • 列入性罪行定罪紀錄
- • 可能影響從事與兒童相關的工作
| 案件情況 | 常見判刑 |
|---|---|
| 輕微案件(單一事件、初犯) | 社會服務令 / 短期監禁 |
| 一般案件 | 數月至1年監禁 |
| 嚴重案件(多次犯案/傳播照片) | 1-3年監禁 |
| 極嚴重案件 | 3-5年監禁 |
3可能的抗辯理由
有合理同意
被告合理地相信對方同意被拍攝。
非為觀看私密部位
拍攝並非為了觀看私密部位(例如意外拍到)。
身份認錯
被告並非拍攝者。
4常見問題
只是拍攝但沒有傳播,會被控嗎?
會。單單拍攝行為本身已經構成罪行,不需要傳播或公開。但如果有傳播,會是加重因素。
定罪後會列入性罪犯名冊嗎?
會。此罪行屬於性罪行,定罪後會列入性罪行定罪紀錄(性罪犯名冊)。這會影響從事與兒童或弱勢社群相關的工作。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一般參考之用,不構成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見。